登录  注册  

车型展示CAR SHOW

车型展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会员管理 > 会员细则

会员细则

感谢一直以来新老会员对玲通的支持。为真诚回馈广大会员,玲通会员服务全新升级,特设定:普卡、银卡、金卡、钻卡四个会员级别。为您的居家商务出行提供实实在在的优惠。

凡是成功注册的客户,均可成为玲通会员。

会员升级/服务

升级/服务

内容

会员级别

普卡会员

银卡会员

金卡会员

钻卡会员

升级方式

累积消费评级

10000元以下

10000~20000

20000~50000

50000元以上

预充升级

2000元以下

2000~5000

5000~10000

10000元以上

预充回馈

5%

7%

8%

10%

会员有效期

会员自评/升级之日起

永久有效

永久有效

永久有效

永久有效

会员专享特惠

车辆预留(自驾)

30分钟

60分钟

120分钟

180分钟

还车延时(自驾)

10分钟

30分钟

45分钟

60分钟

超时收费(自驾)

9.5

9

8

7

送车,收车(自驾)

80

50

30

免费

免费等候(配驾)

10分钟

20分钟

30分钟

40分钟

超时收费(配驾)

9.5

9

8

7

会员积分兑换折扣

9折

8折

7折

车辆免费升级

三、会员积分用途:

会员可以凭有效积分换取玲通的积分礼品或直接在玲通门店以100分:1元消费。

会员积分分值确定

会员租车消费根据会员级别不同,将可获赠有效积分,标准如下:

普通会员每消费一元人民币获赠1个有效积分,不足一元的消费不予积分;

银卡会员每消费一元人民币获赠1个有效积分,不足一元的消费不予积分;

金卡会员每消费一元人民币获赠1个有效积分,不足一元的消费不予积分;

钻石卡会员每消费一元人民币获赠1个有效积分,不足一元的消费不予积分。

每100个积分在门店租车消费时等值人民币1元。

五、会员积分的时效管理

从成为玲通会员的年度开始计算,会员的积分有效期以自然年为计算单位,三年为一个有效期实行滚动清零,每年12月的31日执行。即:客户在第一年获得的积分,只要在第三年年底到来前使用都有效。如:您2010年产生的可兑换积分有效期将到2012年12月31日为止;2011年产生的可兑换积分有效期到将2013年12月31日为止,以此类推。

六、会员申请积分兑换,可以通过以下渠道:

1、玲通租车网站

2、玲通租车门店

3、全国服务热线13823672130

七、积分的兑换

玲通租车会员消费积分已达到某一兑换标准时,会员可通过网站兑换方式将积分依照相应积分项目进行兑换,玲通租车会员部将在个人账户中扣减相应积分。

积分兑换项目会不定期更新,具体兑换项目及规则均以玲通网站最新积分活动公告为准;

部分兑换商品有数量限制,先兑先得,兑完为止;

兑换项目须在有效期限内完成,逾期不得兑换及使用;

八、不参与会员积分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 价格折扣和折让;

2、 电子优惠券和电子现金券;

3、 保险费、加油费、GPS及导航仪租金;

4、 服务费、接车及送车费;

5、 违章罚款、交通事故处理费;

会员细则

感谢一直以来新老会员对玲通的支持。为真诚回馈广大会员,玲通会员服务全新升级,特设定:普卡、银卡、金卡、钻卡四个会员级别。为您的居家商务出行提供实实在在的优惠。

凡是成功注册的客户,均可成为玲通会员。

会员升级/服务

升级/服务

内容

会员级别

普卡会员

银卡会员

金卡会员

钻卡会员

升级方式

累积消费评级

10000元以下

10000~20000

20000~50000

50000元以上

预充升级

2000元以下

2000~5000

5000~10000

10000元以上

预充回馈

5%

7%

8%

10%

会员有效期

会员自评/升级之日起

永久有效

永久有效

永久有效

永久有效

会员专享特惠

车辆预留(自驾)

30分钟

60分钟

120分钟

180分钟

还车延时(自驾)

10分钟

30分钟

45分钟

60分钟

超时收费(自驾)

9.5

9

8

7

送车,收车(自驾)

80

50

30

免费

免费等候(配驾)

10分钟

20分钟

30分钟

40分钟

超时收费(配驾)

9.5

9

8

7

会员积分兑换折扣

9折

8折

7折

车辆免费升级

三、会员积分用途:

会员可以凭有效积分换取玲通的积分礼品或直接在玲通门店以100分:1元消费。

会员积分分值确定

会员租车消费根据会员级别不同,将可获赠有效积分,标准如下:

普通会员每消费一元人民币获赠1个有效积分,不足一元的消费不予积分;

银卡会员每消费一元人民币获赠1个有效积分,不足一元的消费不予积分;

金卡会员每消费一元人民币获赠1个有效积分,不足一元的消费不予积分;

钻石卡会员每消费一元人民币获赠1个有效积分,不足一元的消费不予积分。

每100个积分在门店租车消费时等值人民币1元。

五、会员积分的时效管理

从成为玲通会员的年度开始计算,会员的积分有效期以自然年为计算单位,三年为一个有效期实行滚动清零,每年12月的31日执行。即:客户在第一年获得的积分,只要在第三年年底到来前使用都有效。如:您2010年产生的可兑换积分有效期将到2012年12月31日为止;2011年产生的可兑换积分有效期到将2013年12月31日为止,以此类推。

六、会员申请积分兑换,可以通过以下渠道:

1、玲通租车网站

2、玲通租车门店

3、全国服务热线13823672130

七、积分的兑换

玲通租车会员消费积分已达到某一兑换标准时,会员可通过网站兑换方式将积分依照相应积分项目进行兑换,玲通租车会员部将在个人账户中扣减相应积分。

积分兑换项目会不定期更新,具体兑换项目及规则均以玲通网站最新积分活动公告为准;

部分兑换商品有数量限制,先兑先得,兑完为止;

兑换项目须在有效期限内完成,逾期不得兑换及使用;

八、不参与会员积分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 价格折扣和折让;

2、 电子优惠券和电子现金券;

3、 保险费、加油费、GPS及导航仪租金;

4、 服务费、接车及送车费;

5、 违章罚款、交通事故处理费;

上一页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