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周灵静)
昨日,市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采取第十八阶段限行措施通告》(以下简称“通告”),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对黄标车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违反限行措施的黄标车,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机动车驾驶员处以300元罚款。
7月1日实施的第十八阶段黄标车单双号限行措施,不仅可减少道路上行驶的黄标车、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也可引导车主享受我市6月1日开始实施的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政策,自愿提前淘汰黄标车。
“通告”指出,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我市对黄标车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即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单日通行,为0、2、4、6、8的双日通行。限行时间为7:30至19:30,限行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限行措施对象包括本地、异地号牌黄标车。
对违反限行措施的黄标车,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深圳市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处以300元罚款。我市拟于2015年开始在全市行政区域对所有黄标车实施全时段限行。
深圳的PM2.5机动车排放“贡献”最大,其中仅占机动车一成的黄标车排放量却占到四成,尽快淘汰黄标车对全市空气环境治理意义重大。昨天市政府召开的环境形势分析会专题研究了以PM2.5为主的大气环境治理,提出近期治理的若干具体举措,其中淘汰黄标车和升级车用燃油等级成为重中之重。
力争2015年淘汰全部黄标车
市环保部门透露,对于黄标车的治理将动用报废、淘汰、查处、限行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完成“2015年黄标车全部淘汰”的任务。目前我市的26.35万辆黄标车中绝大多数社会车辆无报废年限,“自然淘汰”遥遥无期,在实施尾号限行的基础上,我市计划今年内在全市行政区域对所有黄标车实施单双号限行,进一步压缩黄标车“上路”的空间。
环保部门表示,城市功能保障车辆暂不受限行政策影响,包括公共汽车和疏港物流车辆等三种特殊情况的车辆可以“缓期一年执行”。
主动淘汰黄标车可享补贴
为鼓励车主自愿淘汰黄标车,我市将对主动淘汰黄标车给予一定财政补贴。6月1日起《深圳市黄标车淘汰奖励补贴办法》开始实施,暂定一年有效期的补贴方案同时启动。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公务用车将带头报废淘汰;市交通运输委将根据淘汰补贴办法制定实施营运黄标车的淘汰计划方案,力争在今年底淘汰2000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
据悉,实施黄标车单双号限行后,我市将配合加大对违规黄标车的查处力度。除了上路面查处,还将充分利用电子监控设备实时对黄标车违法行为自动查处。据市交警部门介绍,我市正在安装的高清摄像头可以捕捉“黑烟车”信息,配合交警发现查处上路的“黑烟车”。
今年使用国Ⅳ柴油,尽快使用国Ⅴ汽油
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贡献”大,与车用燃油标准较低也直接相关。我市每年消耗汽油178万吨、柴油167万吨,但油品质量与国际相比差距较大,排放颗粒物总量高,其中以集装箱拖车、重型载货车为主。昨天的会议决定,今年内将柴油使用标准提升一个层级至国Ⅳ柴油,同时尽快推动供油企业将我市车用汽油标准提升至国Ⅴ标准,并从重型载货车等车型开始使用LNG燃料替代部分柴油车,力争在物流行业全面推广LNG车替代柴油车。据环境部门测算,柴油燃油标准提升一个层级含硫量将降低7倍,汽油提升一个层级含硫量将降低5倍,将大大改善尾气对大气的污染。
除了大力整治黄标车,我市也正酝酿鼓励绿色出行、自愿停驶的相关措施,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
2015年底前淘汰全部黄标车
大气治理方面,“十二五”期间,我市加强工业点源污染控制。新、改、扩建电厂必须配套烟气降氮脱硝设施,完成妈湾电厂全部机组的低氮燃烧器改造和烟气降氮脱硝工程,并投入使用。对燃油电厂实施油改气工程,2014年底前仍在役的燃油机组必须完成降氮脱硝设施改造。
将全市划为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在禁燃区内禁上燃用煤、重油、木柴等高污染燃料。
大力推进公共交通建设,实行各类公共交通的有机衔接。到2015年,公交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比率达到56%。
同时,积极推进油品升级,分期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国IV油和国V油,提高新车准入标准,依法实施机动车国IV和国V排放标准,并力争在2015年底前淘汰全部高排放的黄标车辆。
深圳晚报讯 (记者 周灵静)
昨日,市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采取第十八阶段限行措施通告》(以下简称“通告”),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对黄标车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违反限行措施的黄标车,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机动车驾驶员处以300元罚款。
7月1日实施的第十八阶段黄标车单双号限行措施,不仅可减少道路上行驶的黄标车、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也可引导车主享受我市6月1日开始实施的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政策,自愿提前淘汰黄标车。
“通告”指出,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我市对黄标车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即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单日通行,为0、2、4、6、8的双日通行。限行时间为7:30至19:30,限行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限行措施对象包括本地、异地号牌黄标车。
对违反限行措施的黄标车,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深圳市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处以300元罚款。我市拟于2015年开始在全市行政区域对所有黄标车实施全时段限行。
深圳的PM2.5机动车排放“贡献”最大,其中仅占机动车一成的黄标车排放量却占到四成,尽快淘汰黄标车对全市空气环境治理意义重大。昨天市政府召开的环境形势分析会专题研究了以PM2.5为主的大气环境治理,提出近期治理的若干具体举措,其中淘汰黄标车和升级车用燃油等级成为重中之重。
力争2015年淘汰全部黄标车
市环保部门透露,对于黄标车的治理将动用报废、淘汰、查处、限行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完成“2015年黄标车全部淘汰”的任务。目前我市的26.35万辆黄标车中绝大多数社会车辆无报废年限,“自然淘汰”遥遥无期,在实施尾号限行的基础上,我市计划今年内在全市行政区域对所有黄标车实施单双号限行,进一步压缩黄标车“上路”的空间。
环保部门表示,城市功能保障车辆暂不受限行政策影响,包括公共汽车和疏港物流车辆等三种特殊情况的车辆可以“缓期一年执行”。
主动淘汰黄标车可享补贴
为鼓励车主自愿淘汰黄标车,我市将对主动淘汰黄标车给予一定财政补贴。6月1日起《深圳市黄标车淘汰奖励补贴办法》开始实施,暂定一年有效期的补贴方案同时启动。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公务用车将带头报废淘汰;市交通运输委将根据淘汰补贴办法制定实施营运黄标车的淘汰计划方案,力争在今年底淘汰2000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
据悉,实施黄标车单双号限行后,我市将配合加大对违规黄标车的查处力度。除了上路面查处,还将充分利用电子监控设备实时对黄标车违法行为自动查处。据市交警部门介绍,我市正在安装的高清摄像头可以捕捉“黑烟车”信息,配合交警发现查处上路的“黑烟车”。
今年使用国Ⅳ柴油,尽快使用国Ⅴ汽油
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贡献”大,与车用燃油标准较低也直接相关。我市每年消耗汽油178万吨、柴油167万吨,但油品质量与国际相比差距较大,排放颗粒物总量高,其中以集装箱拖车、重型载货车为主。昨天的会议决定,今年内将柴油使用标准提升一个层级至国Ⅳ柴油,同时尽快推动供油企业将我市车用汽油标准提升至国Ⅴ标准,并从重型载货车等车型开始使用LNG燃料替代部分柴油车,力争在物流行业全面推广LNG车替代柴油车。据环境部门测算,柴油燃油标准提升一个层级含硫量将降低7倍,汽油提升一个层级含硫量将降低5倍,将大大改善尾气对大气的污染。
除了大力整治黄标车,我市也正酝酿鼓励绿色出行、自愿停驶的相关措施,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
2015年底前淘汰全部黄标车
大气治理方面,“十二五”期间,我市加强工业点源污染控制。新、改、扩建电厂必须配套烟气降氮脱硝设施,完成妈湾电厂全部机组的低氮燃烧器改造和烟气降氮脱硝工程,并投入使用。对燃油电厂实施油改气工程,2014年底前仍在役的燃油机组必须完成降氮脱硝设施改造。
将全市划为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在禁燃区内禁上燃用煤、重油、木柴等高污染燃料。
大力推进公共交通建设,实行各类公共交通的有机衔接。到2015年,公交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比率达到56%。
同时,积极推进油品升级,分期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国IV油和国V油,提高新车准入标准,依法实施机动车国IV和国V排放标准,并力争在2015年底前淘汰全部高排放的黄标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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