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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共青城男子胡某于今年6月在庐山区平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了一辆小轿车使用,三个月后,租车公司却发现胡某已经不知去向,车子也被他抵了别人债务。报案后警方却以此事不属于诈骗为由,不予立案。在本报记者的大力协调下,警方与持车者进行多次协调,直到11月底,才将车子要了回来。车子虽然找回来了,但通过此事,也暴露出了租车行业存在的巨大风险和监管上的乏力。
    胡某所签订的租车合同
    车被租出后一去不复回
    今年6月27日,胡某以每天300元的价格,在平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了一辆荣威750小轿车,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到了9月份,胡某却没有按时到公司交租金,打电话也不接。9月中旬,公司好不容易与胡某取得了联系,他答应租金在月底时一定交,但是,到了月底,公司就再也联系不上他了。
    见此情况,租车公司感觉不妙,通过GPS定位,发现车子在永修县。待公司工作人员赶到永修县找到该车时,发现开车的却不是胡某本人。开车者称,胡某欠他的债,已将车子抵给了他,随后强行将车开走了。此后,对方将车上的GPS拆除,公司就再也无法找到车子了。
    警方以民事纠纷为由不予立案
    对方强行开走车子后,平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向永修县公安局和九江市公安局报了案,但是,县、市两级公安机关却都不予立案。11月初,记者与平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一起来到永修县公安局,该局经侦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平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在地在九江市区,胡某是在九江市区与公司签订租车合同的,因此公司应该在九江市报案。
    但是,九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有关负责人却告诉记者,警方之所以不予立案,是因为在此事中,胡某与租车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使用的也是真实的身份证件,没有造假。虽然胡某将车辆抵给了别人,但是警方没有证据表明他在租车时就有非法将车辆抵的主观故意;再者,持车者手中也有胡某与其签订的抵合同,以及胡某欠钱的欠条,警方也不能认定他们的抵属于非法。因此,此案应该属于合同纠纷,属民事行为,公司应到法院起诉胡某,追回车辆和所欠租金。
    记者介入后警方多次协调要回车子
    此事到底是民事纠纷,还是诈骗?记者就此咨询了多名律师等法律界人士,各界说法不一,但认为属于诈骗的居多。“虽然租车者与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但是他对车辆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产权。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抵、变卖给别人,很明显是属于诈骗。”九江市一知名律师这样认为。
    在记者的大力协调下,11月份,九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有关负责人先后三次赴永修县,会同永修警方找到持车者进行协调,经过多方努力,终于在11月下旬将这辆“消失”了几个月的车要了回来。
    租车抵债事件暴露行业风险
    九江市目前有十几家租车公司,市民租车,一般只需凭驾驶证、身份证等证件,再交3000元押金,就可租到车。但一旦发生车辆被租赁者抵,或者逾期不还等情况报警时,却往往因证据不足警方难以受理。而要找到对方诈骗的证据,仅凭租车公司自己,又相当困难。租车的门槛很低,立案的证据缺乏,导致这个行业存在着巨大的风险。
    对于如何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多名业内人士和律师均认为,法律上在界定此类事件到底属合同诈骗还是民事纠纷时,还是比较模糊,他们建议有关部门专门就此出台一个司法解释。同时,租车业界也应该与金融、保险等行业加强沟通合作,将风险降低。

九江市共青城男子胡某于今年6月在庐山区平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了一辆小轿车使用,三个月后,租车公司却发现胡某已经不知去向,车子也被他抵了别人债务。报案后警方却以此事不属于诈骗为由,不予立案。在本报记者的大力协调下,警方与持车者进行多次协调,直到11月底,才将车子要了回来。车子虽然找回来了,但通过此事,也暴露出了租车行业存在的巨大风险和监管上的乏力。
    胡某所签订的租车合同
    车被租出后一去不复回
    今年6月27日,胡某以每天300元的价格,在平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了一辆荣威750小轿车,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到了9月份,胡某却没有按时到公司交租金,打电话也不接。9月中旬,公司好不容易与胡某取得了联系,他答应租金在月底时一定交,但是,到了月底,公司就再也联系不上他了。
    见此情况,租车公司感觉不妙,通过GPS定位,发现车子在永修县。待公司工作人员赶到永修县找到该车时,发现开车的却不是胡某本人。开车者称,胡某欠他的债,已将车子抵给了他,随后强行将车开走了。此后,对方将车上的GPS拆除,公司就再也无法找到车子了。
    警方以民事纠纷为由不予立案
    对方强行开走车子后,平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向永修县公安局和九江市公安局报了案,但是,县、市两级公安机关却都不予立案。11月初,记者与平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一起来到永修县公安局,该局经侦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平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在地在九江市区,胡某是在九江市区与公司签订租车合同的,因此公司应该在九江市报案。
    但是,九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有关负责人却告诉记者,警方之所以不予立案,是因为在此事中,胡某与租车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使用的也是真实的身份证件,没有造假。虽然胡某将车辆抵给了别人,但是警方没有证据表明他在租车时就有非法将车辆抵的主观故意;再者,持车者手中也有胡某与其签订的抵合同,以及胡某欠钱的欠条,警方也不能认定他们的抵属于非法。因此,此案应该属于合同纠纷,属民事行为,公司应到法院起诉胡某,追回车辆和所欠租金。
    记者介入后警方多次协调要回车子
    此事到底是民事纠纷,还是诈骗?记者就此咨询了多名律师等法律界人士,各界说法不一,但认为属于诈骗的居多。“虽然租车者与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但是他对车辆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产权。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抵、变卖给别人,很明显是属于诈骗。”九江市一知名律师这样认为。
    在记者的大力协调下,11月份,九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有关负责人先后三次赴永修县,会同永修警方找到持车者进行协调,经过多方努力,终于在11月下旬将这辆“消失”了几个月的车要了回来。
    租车抵债事件暴露行业风险
    九江市目前有十几家租车公司,市民租车,一般只需凭驾驶证、身份证等证件,再交3000元押金,就可租到车。但一旦发生车辆被租赁者抵,或者逾期不还等情况报警时,却往往因证据不足警方难以受理。而要找到对方诈骗的证据,仅凭租车公司自己,又相当困难。租车的门槛很低,立案的证据缺乏,导致这个行业存在着巨大的风险。
    对于如何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多名业内人士和律师均认为,法律上在界定此类事件到底属合同诈骗还是民事纠纷时,还是比较模糊,他们建议有关部门专门就此出台一个司法解释。同时,租车业界也应该与金融、保险等行业加强沟通合作,将风险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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