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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言长贴批深圳限牌太任性

    

     深圳包车网www.szbaoche.com   

   深圳限牌新政实施二十多天了,政令执行进行中,民间议论评价也在不断的宣泄,三言两语,即可见于网络,而如南山策士之帖,是积蕴了半月之久,查资料,搜罗辞汇,反复修改,最后流逐于笔端,文章深度和涉及面的广度,当然非等闲之辈可语,个中观点姑且不论,自由实践检验;作为限牌这个话题,深圳包车网认为事不至到此为止。或有更精彩的为文,或有更精彩的的政令,作为和车辆紧密相关的行业,深圳租车包车、驾车、修车,交通管制等相关的任何一举一动,无不牵动着每个从业者的神经。
   相关文章如下:
深圳限牌,决策者
南山策士
  2014年12月29日17:40分,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深圳市于当日18时起正式实施汽车限牌限行政策。
  全城愕然。
  20分钟之后,大批警察出动,协同交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组成的“执法队”到达各指定位置,市内各大汽车4S店被封门停止营业。
  全城哗然。
  深圳各大论坛、微博、微信朋友圈顿时忙爆。一部分有车族赞赏政府高效行政,果断限牌;持币待购者则后悔听信了市领导在本年度广东“两会”上作出的深圳不限行、不限购的承诺,顿时觉得胸口拔凉。他们想对市领导说,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我站在4S店的门口,你却不让我进去买车。
  ,悍然宣布限牌,而且派出大批警察封锁门店?
  笔者追踪溯源,由表及里,基本理清了限牌令突袭深圳的前因后果。列位看官且听我慢慢道来。
  按官样文章的说法,中国城市交通中的主要矛盾,是市民日益增长的汽车拥有量同落后的交通网络之间的矛盾。用咱老百姓的话来讲,就是车多路少堵得慌。
  而治堵之策有两种,分为“疏”与“堵”。您别笑,虽然从大禹治水到现在,人类又进步了四千年,但这城市治堵的办法,还是跟当年治水一模一样,有疏有堵。其中堵是消极方案,当年禹的父亲鲧采取这种方法治水,结果失败了。疏则是积极的治堵方案,具体的做法笔者已经把它归纳为五点,放在本文的第三部分。
  令人遗憾的是,
  消极治堵又分为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两种,二者的本质都是“以堵治堵”,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把车堵在千家万户,让你开不出来;后者是把车堵在厂家商户,让他们卖不出去。
  深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此前一直在为采取经济手段治堵做准备,这也正是市领导敢承诺深圳不限行不限购的底气所在。
  所谓经济手段治堵,实际上是以非市场手段抬高车辆使用成本、迫使车主尽量降低汽车使用频率的方式来达到治堵的目的。深圳的具体做法是推行“路外停车场调节费”和“路面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在此方案下,车主在停车场每停车1天最高须交240元,在路边的临时泊位上停车1天最高须交265元停车费,路外与路面无缝对接,也就是说只要你外出停车,不管是停路边还是去停车场,都得交出天价停车费,除非你一直在路上开个不停(“两桶油”乐了!)。这两招双剑合璧,足以让全市大部分像笔者这样的非土豪阶层心惊肉跳,被迫少开私家车,多去挤公交地铁。
  “路外停车场调节费”依法举行了听证会,获得了广大深圳市民的强烈反对。正在僵持之际,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相关文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未列入国家、省两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这一下就将路外停车场调节费方案直接送进了碎纸机——经济治堵之路走不通了。
  经济治堵遇阻后,有关部门毅然决然地钻进了行政治堵的死胡同。因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深圳市有权实施限牌、限行。
  所谓行政手段治堵,包括“限牌”和“限行”这两招。限牌就是每年只发放限定数量的车牌,比如需求有50万块,我限定只发10万块(有权哦!),还规定一半通过摇号取得,一半通过拍卖取得(来钱哦!)。限行就是限制外地牌照的车进入指定区域,限牌必须与这一招配合使用,否则大家不都跑到东莞上牌了?
  但是,可恼的是,《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还规定了,搞限牌限行之前必须进行公示和公开听证。这就意味着,此举极有可能面临与“路外停车场调节费”同样的下场。
  正在有关部门忧国忧民,夜不能寐之际,又有重磅消息传来。
  2014年12月28日,在京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即将于2015年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进行研究表决的新《立法法》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创设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规范,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对此消息,当天央视新闻频道的报道标题是《无法律依据,地方权力不能“任性”》。报道说,此前“一些地方的限购、限行、限贷等行政手段,对公民权利造成侵犯的事情时有发生”,新的《立法法》生效后,“这意味着,一些限行、限购和限贷等地方限制性的行政手段,今后有权也不能再任性了”。
  欧买嘎!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
  有权不用,过期过废——就在两个月之后。
  于是,我们看到一出荒诞剧上演了。
  2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
  29日下午,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深圳限牌、限行。
  全国人民终于领教到什么是深圳效率!
  现在,演出已经结束,限牌限行的大幕已经落下。当初群情激昂的市民,在骂娘发牢骚之后,又把注意力放到了新的热点上。但是,对于限牌的深层次原因,它背后的决策过程,以及它对这个城市的长远影响,又有谁做过深入的思考呢?
五问限牌:你这么任性,你知道后果吗?
  继北京、上海、广州、贵阳、天津和杭州之后,深圳是全国第七个实行汽车限牌的城市。在四大一线城市中,深圳是最后一个限牌的;在计划单列市和非省会城市中,深圳是最早实行限牌的——既在前也在后,既不在前也不在后,这个时间节点似乎拿捏得很准,是让人无话可说的节奏。
  但此事关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甫一公布,即成热点。网上有观点认为,限牌这事儿,本来就一霸王条款。要比城大车多,人家纽约东京伦敦巴黎,城比你大,车比你多吧?为什么全地球也就咱中国敢限牌呢?说白了就是因为在中国,政府手中有权,还没人敢管,所以才敢这么任性。
  道理再浅显不过了,说出来小学生都懂。城市道路是用纳税人的钱修的,商家卖车,纳税人用自己的钱买车,在用自己的钱修的路上跑,在市场经济体系当中,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不违反交通法规,谁也没权力阻拦。在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哪个市政府敢动手阻拦市民买车,他就得下课!但在我们建设特色社会主义的祖国绝不存在这个风险。为什么?因为政府权大,百姓权小。政府一旦决心要做什么,百姓只有服从的份,要反对也只能嘴上说说,在网上发发牢骚而已。
  当然,从这次深圳市交委发布的《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新闻通稿》来看,无论是市政府还是深交委,全是一片好心好意,是为了“缓解交通拥堵,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这才出台限牌令,“调控小汽车合理有序增长”。
  既然如此,那么我想问决策者几个问题:
  一问:限牌能缓解深圳的交通拥堵吗?
  1994年,上海成为我国第一个限牌的城市。20年过去了,上海的交通拥堵得到缓解了吗?2014年8月20日,高德地图基于3亿导航用户大数据整理发布的《2014年第二季度中国主要城市交通分析报告》显示,上海是当今中国最拥堵的城市。
  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正式限牌。4年之后,北京的交通拥堵得到缓解了吗?没有。首都北京还是名副其实的“首堵”。北京市交通委发布的交通运行分析报告显示,2013年北京市工作日平均每天堵车1小时55分钟,比2012年平均每天多堵25分钟,而且拥堵已由核心区向外围蔓延。2014年12月30日的《中国汽车报》报道,“尽管北京早就实行了限号、限行的措施,可是,仍难改善其日益加剧的交通拥堵,为此,北京正在不断推行公共交通出行的理念。”
  北京、上海限牌没能解决的问题,深圳就能解决吗?如果你们事先做过调研的话,为什么明明知道限牌是个坑,还要睁着眼睛往里跳呢?装傻还是真傻?
  实际上,很多国际大都市的汽车保有量比北上广深要多得多,但交通拥堵状况比我们要好得多。日本东京的汽车保有量是深圳的两倍多,大约有700万辆,但是早晚高峰期并没有严重拥堵。在巴黎这样的大都市基本没有严重拥堵的情况,是因为他们的道路设施设计得非常合理,包括信号设置、道路规划,形成了一种非常顺畅的自然流动状态。
  事实证明,如果不采取更积极的治理措施,限牌只是将死刑缓期,只是把本届任期内解决不了的问题推向了下一届,而且雪球只会越滚越大。这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
  二问:“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能作为深圳限牌的理由吗?
  通稿称,“不断增长的机动车和日益频繁的交通拥堵对大气环境构成了严重污染”、“持续增加的尾气排放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质量”。可是凭我等老百姓的感觉,深圳的空气质量在全国大城市中可能算是最好的了,再说空气质量一向也是深圳官方引以为豪的一项指标啊,怎么一下子就变成负面因素了呢?   
  带着疑问上网一查,就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的官网首页,《深圳环保新闻》栏内赫然列着2014年12月26日,也就是限牌前三天发布的一条消息:《城市空气质量,深圳位居前十》——好家伙!同一个城市的空气质量,要它好的时候它就全国前十;要它坏的时候它就“严重污染”?听说过“历史是任人装扮的小姑娘”,什么时候空气也成小姑娘啦?
  如果空气质量位居全国前十的深圳都要因此限牌了,那岂不是全国90%的城市都得限牌?再说,如果深圳的空气质量真的遭受了严重污染,一个限牌令能解决什么问题?北京、天津都限牌了,你去打听一下它们的空气质量好了吗?雾霾少了吗?更搞笑的是,在深圳市内的道路上,不时还能看到像中了弹的飞机一样拖着一长串黑烟在跑的公交车、小货车,连这种污染大户都还在路上跑,你凭什么对使用高标号清洁汽油的小汽车限牌?
  三问:深圳限牌的程序合法吗?
  我党我国历来重视法制建设,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建立起来的一个特区城市,理应成为一个法制建设的标杆城市。那么,请允许我弱弱地问一句,咱们限牌这档事儿,它程序合法吗?
  我们先来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所提的三个法律依据,它们分别是: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府治理交通拥堵和交通污染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决议》。
  首先要指出的是,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不是法律,不能作为深圳市政府行政措施的法律依据。我们只要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该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
  市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交通拥堵治理措施:
  (一)实行机动车保有量增量调控;
  (二)实施交通高峰时段区域限行;
  从上述条款可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实有权实行限牌、限行。
  但是,该条例第八十六条同时规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本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的措施前,应当公告相关预案,听取公众意见。公告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涉及收费的,应当公开听证”。
  OK,大家都知道,这次深圳限牌行动是一场名副其实的“突然袭击”,没有任何公告预案,没有听取公众意见,也根本没有公告征求意见的时间,从发布消息到实施限牌中间只相隔短短的20分钟。
  所以,
  当然,领导肯定比一般老百姓更懂法,他们更清楚有这个“八十六条”,于是当天出台了一个《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府治理交通拥堵和交通污染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同意市政府可以立即组织实施《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交通拥堵治理措施。
  一切看起来似乎顺理成章。
  但是请告诉我,难道地方人大常委会就可以不通过任何修订程序,直接采用会议决议的形式改变地方法规的规定吗?
  有此恶例,深圳的所有法规条例都可以根据政府的需要而随时改变,完全抛弃了法律的稳定性原则,法不成法,成了政府想吃就泡的方便面!
  至少,这是一个“擦边球”!
  而且,此处暴露了中国现行体制中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人大作为立法机关,是由市民选出的代表组成的,理应把全体市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不说为老百姓争取利益,至少要为老百姓守住法律的底线吧?在此次限牌行动中,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要公告预案、要公示三十天、要公开听证,为什么人大不但不扼守法律底线,反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通过决议为政府大开绿灯?很明显这是奉命行事,招之即来,急急如律令,很乖很听话,活脱脱一枚橡皮图章!
  看来,“以法治市”在深圳玩不转了,咱们钻进故纸堆里,来玩玩“以德治市”如何?
  子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若子帅以歪,孰能不歪?
  子还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意思是说:上层的道德好比风,百姓的道德像草,风吹在草上,草一定顺着风的方向倒。现在,上层作为表率在打法律的“擦边球”,市民看在眼里,会怎么做呢?“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呵呵,你这是培养刁民的节奏啊!
  四问:限牌是一个正义的结果吗?
  在限牌这个问题上,决策者可能会心存一个这样的想法——虽然这个决策的程序有问题,但是它的结果是正义的,这是为了深圳有一个高效的交通这个正义的结果而牺牲了程序的正义。
  真是这样吗?限牌是一个正义的结果吗?
  恰恰相反,限牌本身就严重违反了公平正义原则。
  我们知道,城市化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经阶段。城市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人们从四面八方来到深圳,必然有个先来后到。根据公平正义的原则,城市管理者应当为后来者提供与先到者均等的发展条件,而且应当通过市场来调节。市场因素千变万化,一部分人收入高,先成为了有车族;一部分人收入偏低,暂时买不了车,这些都是市场经济使然,只要排除了人为因素的干预,就算有所不公,人们都能够接受。
  但限牌令一来,情况就变了。有车的人本来是相对的高收入人群,已经通过较低的成本拥有了汽车;没车的人本来就是相对的低收入人群,他们此后买车却要付出更高的成本,包括货币成本和时间成本。这就实质上造成了一种反向补贴——穷人补贴富人,富人已经有的,穷人要经过更多的努力和足够幸运才能获取,这将进一步拉大社会贫富差距,导致穷人越来越穷,富人越来越富——试问这种政策何来正义可言?
  以上海为例,上海市2014年对车牌拍卖设定年度统一警示价72600元。规定参加拍卖者首次出价必须在不超过“警示价”范围内出价,且每次出价上下幅度为300元,最多修改三次,否则系统不予接受。为什么要设警示价?因为车牌价格越拍越高,2013年已突破9万元大关,让普通市民难以接受,舆论指政府有敛财的嫌疑。政府为了避嫌,只好对拍卖价格“封顶”,锁定在73500元左右。这样一来,拍卖实质上变成了抽签收费——原本是想通过拍卖压制需求,结果却成了一个政府常规收费项目,成了后买车消费者的一项额外负担——此举何来正义可言?既然上海已有前车之鉴,深圳为何执意重蹈覆辙?
  通过牌照拍卖来限牌,此举起源于新加坡。新加坡是个城市国家,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国家,就在一个孤岛上,不存在外地车的问题。在一个大陆国家尤其是中国这样的大国,强行采用一个蕞尔岛国的政策,是典型的削足适履,生搬硬套。
  在中国,某个城市限牌就必须同时限行,限制外地车进入本市(至少是限行核心区),这在中国做得到吗?且不说法理上存在严重问题,而且事实上也做不到。上海市规定外地车牌不能在上下班高峰时期上高架,结果引起周边省市一致反对,声称也要联合对上海牌进行收费,双方妥协的结果是,目前上海私家车中本地牌照和外地牌照的比例为1:2左右——上海的限牌限行政策实际上已经完全失败了。
  我们可以做一个简单的推理,假设广州、深圳严格限行,必将损害到佛山、东莞等周边城市的利益,如果佛山、东莞、中山、惠州等城市报复性地对等执行限行,这个游戏还玩得下去吗?是不是到时候中国各城市之间还得签署一个《车牌相互承认协议》?请问车牌本身所固有的法律意义都到哪儿去了?中国还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吗?
  秦始皇修“驰道”、“车同轨”,古罗马帝国境内条条大道通罗马的“罗马大道”,目的是让马车可以在帝国境内自由驰骋,此举对维护一个统一的大国所具有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至今彪炳史册。没想到在两千多年之后的中国,“车同轨”竟然重新成为了一个问题。
  我断言,限牌、限行只是在中国发展进程中某个阶段出现的“历史反动”,最终必将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话说到这个份上,你还好意思谈正义吗?
  五问:你知道限牌的后果吗?
  对于限牌的后果,有关部门可以说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其一,他们知道限牌最终会面临失败的后果。
  行文到此,我不小心在网上偶遇了《南方都市报》2012年09月04日发表的一篇名为《限牌并非治堵的必经之路》的文章。文章写道:
  “对于限牌令,深圳并非没有动过想法。但是当北上广三地推出限牌令后,仍然对治堵一筹莫展的时候,限牌令的效果被打上了一个巨大的问号。(市交警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徐炜表示,深圳并非没有考虑过限牌令的效果。最近几年,深圳曾多次派员赴北上广三地调查,结果发现,限牌令作为一个短时间内见效的政策,虽然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在三年过后,其作用几乎销声匿迹,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拥堵的问题。”
  这就回答了前文的一个问题,他们是明明知道限牌是个坑,却睁着眼睛往坑里跳!
  其二,他们知道限牌失败的后果,但是看不到限牌对深圳的更深层次影响。
  什么是深圳最大的市情?深圳是小平同志一手扶持起来的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的前期,受到中央高度重视,享受到了很多的改革红利。但随着中国的全面开放改革,深圳的窗口作用日渐式微。到今天,深圳成为了全国一线城市中最无外援、最需要自力更生的城市。北京是首都,上海是国家重点建设的国际金融中心,最不济的广州也还有全省力量的支持。深圳有什么?深圳只有这一千多平方公里地面上的一千多万深圳人。深圳靠什么?靠的是高度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机制和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
  说白了,全国特大城市都限牌了,唯独深圳不限牌,这才体现了你深圳的竞争优势,这才是你深圳的牛逼!
  但今天,特区深圳已经自贬身价,把自己降格为一个平庸的城市。全市每年10万个指标,其中2万个电动车指标,8万个为普通车指标——这种地地道道的计划经济时代的语言,正如一群闻臭而动的苍蝇,已经在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盘旋飞舞。“指标”,这个给几代中国人留下了梦魇般印象的名词,正如一道计划经济的紧箍咒,结结实实套在了每个深圳市民的头上。
  现在中国经济已经走出了高速增长期,进入了中低速发展的新常态经济。在国民经济的“三驾马车”中,投资和出口都不太可能再有大幅增长,发展经济的重点应该放在扩大内需,增加消费。在日常消费中,汽车及与之相关的消费是一项大宗支出,一辆汽车的年均支出应该在5-10万元之间。限牌政策推出之后,深圳一年将减少45万辆新车入市,仅仅在售后服务领域,就意味着减少了200-400亿元的GPD。对哪个城市来说,这都是一个不能忽视的数字。须知在2013年全国城市GDP排行榜上,第四名的深圳与第五名的天津,中间只有区区130亿元的差距。
  是的,深圳有钱,任性,不在乎这点儿财税收入,但你是否想过,200-400亿元的消费那是多少个就业岗位?那是多少人的饭碗啊?
  饱汉不知饿汉饥,有车人不知道没车人的苦!有多少来深圳打拼的年轻人,多年辛苦的梦想,就是有房有车。在房价高不可攀的今天,能够拥有一辆粤B牌照的车,多少也是一种自我激励。在深圳工作几年,能够开一辆粤B牌照的车回老家,多少也能给自己刷一点成就感。尤其对于那些初创期的小公司来说,有时候老板就是业务员,有车没车效益完全不一样。而正是有了成千上万这种小微企业,才形成了深圳经济万紫千红的繁荣局面。
  但是,从这个新年的元旦开始,许多年轻人的梦想被一群有权、任性的官员彻底打破了。一年减少45万辆车入市,这就意味着有近百万深圳人,这中间大部分是年轻人,他们无限憧憬的车生活,被粗暴地“延期”了……
  房子买不起,车子买不上,这样的深圳,对年轻人还有什么吸引力?失去了年轻人就意味着失去了未来,剩下一群成功之后的享乐者,再加上一群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这样的城市还有前途吗?
  一拨一拨的大学毕业生,之所以愿意顶着生存压力,忍受着高物价的煎熬,来深圳工作、创业,他们看中的是什么?看中的就是深圳的开放和平等,这里没有内地的各种关系、各种后门、各种指标,一切由市场说了算,商品和要素在这里可以自由流动、公平交易、平等使用。在深圳,有本事你就可以赚到钱,有了钱,你就可以过上优质的生活。你是自由的,市场是自由的,不会有人横加干涉。
  但从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情况变了。从此以后,你有了钱,也很有可能买不到车。
  这个事,市场说了不算。甚至,市领导说过的也不算。
  决策者一叶障目,他们以为自己只是管住了一块小小的铁牌,却从未意识到他们伤害了深圳的根本——基于市场的自由买卖和公平交易,他们更不会想到那块铁牌可能带来的蝴蝶效应——巴西丛林里一只蝴蝶扇动翅膀,可能会在美国得克萨斯州掀起一场龙卷风。

读者诸君且随我来,揭开限牌限行这块遮羞布,看一看这庐山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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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策士
  2014年12月29日17:40分,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深圳市于当日18时起正式实施汽车限牌限行政策。
  全城愕然。
  20分钟之后,大批警察出动,协同交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组成的“执法队”到达各指定位置,市内各大汽车4S店被封门停止营业。
  全城哗然。
  深圳各大论坛、微博、微信朋友圈顿时忙爆。一部分有车族赞赏政府高效行政,果断限牌;持币待购者则后悔听信了市领导在本年度广东“两会”上作出的深圳不限行、不限购的承诺,顿时觉得胸口拔凉。他们想对市领导说,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我站在4S店的门口,你却不让我进去买车。
  ,悍然宣布限牌,而且派出大批警察封锁门店?
  笔者追踪溯源,由表及里,基本理清了限牌令突袭深圳的前因后果。列位看官且听我慢慢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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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治堵之策有两种,分为“疏”与“堵”。您别笑,虽然从大禹治水到现在,人类又进步了四千年,但这城市治堵的办法,还是跟当年治水一模一样,有疏有堵。其中堵是消极方案,当年禹的父亲鲧采取这种方法治水,结果失败了。疏则是积极的治堵方案,具体的做法笔者已经把它归纳为五点,放在本文的第三部分。
  令人遗憾的是,
  消极治堵又分为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两种,二者的本质都是“以堵治堵”,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把车堵在千家万户,让你开不出来;后者是把车堵在厂家商户,让他们卖不出去。
  深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此前一直在为采取经济手段治堵做准备,这也正是市领导敢承诺深圳不限行不限购的底气所在。
  所谓经济手段治堵,实际上是以非市场手段抬高车辆使用成本、迫使车主尽量降低汽车使用频率的方式来达到治堵的目的。深圳的具体做法是推行“路外停车场调节费”和“路面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在此方案下,车主在停车场每停车1天最高须交240元,在路边的临时泊位上停车1天最高须交265元停车费,路外与路面无缝对接,也就是说只要你外出停车,不管是停路边还是去停车场,都得交出天价停车费,除非你一直在路上开个不停(“两桶油”乐了!)。这两招双剑合璧,足以让全市大部分像笔者这样的非土豪阶层心惊肉跳,被迫少开私家车,多去挤公交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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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治堵遇阻后,有关部门毅然决然地钻进了行政治堵的死胡同。因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深圳市有权实施限牌、限行。
  所谓行政手段治堵,包括“限牌”和“限行”这两招。限牌就是每年只发放限定数量的车牌,比如需求有50万块,我限定只发10万块(有权哦!),还规定一半通过摇号取得,一半通过拍卖取得(来钱哦!)。限行就是限制外地牌照的车进入指定区域,限牌必须与这一招配合使用,否则大家不都跑到东莞上牌了?
  但是,可恼的是,《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还规定了,搞限牌限行之前必须进行公示和公开听证。这就意味着,此举极有可能面临与“路外停车场调节费”同样的下场。
  正在有关部门忧国忧民,夜不能寐之际,又有重磅消息传来。
  2014年12月28日,在京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即将于2015年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进行研究表决的新《立法法》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创设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规范,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对此消息,当天央视新闻频道的报道标题是《无法律依据,地方权力不能“任性”》。报道说,此前“一些地方的限购、限行、限贷等行政手段,对公民权利造成侵犯的事情时有发生”,新的《立法法》生效后,“这意味着,一些限行、限购和限贷等地方限制性的行政手段,今后有权也不能再任性了”。
  欧买嘎!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
  有权不用,过期过废——就在两个月之后。
  于是,我们看到一出荒诞剧上演了。
  2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
  29日下午,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深圳限牌、限行。
  全国人民终于领教到什么是深圳效率!
  现在,演出已经结束,限牌限行的大幕已经落下。当初群情激昂的市民,在骂娘发牢骚之后,又把注意力放到了新的热点上。但是,对于限牌的深层次原因,它背后的决策过程,以及它对这个城市的长远影响,又有谁做过深入的思考呢?
五问限牌:你这么任性,你知道后果吗?
  继北京、上海、广州、贵阳、天津和杭州之后,深圳是全国第七个实行汽车限牌的城市。在四大一线城市中,深圳是最后一个限牌的;在计划单列市和非省会城市中,深圳是最早实行限牌的——既在前也在后,既不在前也不在后,这个时间节点似乎拿捏得很准,是让人无话可说的节奏。
  但此事关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甫一公布,即成热点。网上有观点认为,限牌这事儿,本来就一霸王条款。要比城大车多,人家纽约东京伦敦巴黎,城比你大,车比你多吧?为什么全地球也就咱中国敢限牌呢?说白了就是因为在中国,政府手中有权,还没人敢管,所以才敢这么任性。
  道理再浅显不过了,说出来小学生都懂。城市道路是用纳税人的钱修的,商家卖车,纳税人用自己的钱买车,在用自己的钱修的路上跑,在市场经济体系当中,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不违反交通法规,谁也没权力阻拦。在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哪个市政府敢动手阻拦市民买车,他就得下课!但在我们建设特色社会主义的祖国绝不存在这个风险。为什么?因为政府权大,百姓权小。政府一旦决心要做什么,百姓只有服从的份,要反对也只能嘴上说说,在网上发发牢骚而已。
  当然,从这次深圳市交委发布的《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新闻通稿》来看,无论是市政府还是深交委,全是一片好心好意,是为了“缓解交通拥堵,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这才出台限牌令,“调控小汽车合理有序增长”。
  既然如此,那么我想问决策者几个问题:
  一问:限牌能缓解深圳的交通拥堵吗?
  1994年,上海成为我国第一个限牌的城市。20年过去了,上海的交通拥堵得到缓解了吗?2014年8月20日,高德地图基于3亿导航用户大数据整理发布的《2014年第二季度中国主要城市交通分析报告》显示,上海是当今中国最拥堵的城市。
  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正式限牌。4年之后,北京的交通拥堵得到缓解了吗?没有。首都北京还是名副其实的“首堵”。北京市交通委发布的交通运行分析报告显示,2013年北京市工作日平均每天堵车1小时55分钟,比2012年平均每天多堵25分钟,而且拥堵已由核心区向外围蔓延。2014年12月30日的《中国汽车报》报道,“尽管北京早就实行了限号、限行的措施,可是,仍难改善其日益加剧的交通拥堵,为此,北京正在不断推行公共交通出行的理念。”
  北京、上海限牌没能解决的问题,深圳就能解决吗?如果你们事先做过调研的话,为什么明明知道限牌是个坑,还要睁着眼睛往里跳呢?装傻还是真傻?
  实际上,很多国际大都市的汽车保有量比北上广深要多得多,但交通拥堵状况比我们要好得多。日本东京的汽车保有量是深圳的两倍多,大约有700万辆,但是早晚高峰期并没有严重拥堵。在巴黎这样的大都市基本没有严重拥堵的情况,是因为他们的道路设施设计得非常合理,包括信号设置、道路规划,形成了一种非常顺畅的自然流动状态。
  事实证明,如果不采取更积极的治理措施,限牌只是将死刑缓期,只是把本届任期内解决不了的问题推向了下一届,而且雪球只会越滚越大。这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
  二问:“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能作为深圳限牌的理由吗?
  通稿称,“不断增长的机动车和日益频繁的交通拥堵对大气环境构成了严重污染”、“持续增加的尾气排放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质量”。可是凭我等老百姓的感觉,深圳的空气质量在全国大城市中可能算是最好的了,再说空气质量一向也是深圳官方引以为豪的一项指标啊,怎么一下子就变成负面因素了呢?   
  带着疑问上网一查,就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的官网首页,《深圳环保新闻》栏内赫然列着2014年12月26日,也就是限牌前三天发布的一条消息:《城市空气质量,深圳位居前十》——好家伙!同一个城市的空气质量,要它好的时候它就全国前十;要它坏的时候它就“严重污染”?听说过“历史是任人装扮的小姑娘”,什么时候空气也成小姑娘啦?
  如果空气质量位居全国前十的深圳都要因此限牌了,那岂不是全国90%的城市都得限牌?再说,如果深圳的空气质量真的遭受了严重污染,一个限牌令能解决什么问题?北京、天津都限牌了,你去打听一下它们的空气质量好了吗?雾霾少了吗?更搞笑的是,在深圳市内的道路上,不时还能看到像中了弹的飞机一样拖着一长串黑烟在跑的公交车、小货车,连这种污染大户都还在路上跑,你凭什么对使用高标号清洁汽油的小汽车限牌?
  三问:深圳限牌的程序合法吗?
  我党我国历来重视法制建设,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建立起来的一个特区城市,理应成为一个法制建设的标杆城市。那么,请允许我弱弱地问一句,咱们限牌这档事儿,它程序合法吗?
  我们先来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所提的三个法律依据,它们分别是: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府治理交通拥堵和交通污染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决议》。
  首先要指出的是,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不是法律,不能作为深圳市政府行政措施的法律依据。我们只要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该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
  市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交通拥堵治理措施:
  (一)实行机动车保有量增量调控;
  (二)实施交通高峰时段区域限行;
  从上述条款可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实有权实行限牌、限行。
  但是,该条例第八十六条同时规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本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的措施前,应当公告相关预案,听取公众意见。公告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涉及收费的,应当公开听证”。
  OK,大家都知道,这次深圳限牌行动是一场名副其实的“突然袭击”,没有任何公告预案,没有听取公众意见,也根本没有公告征求意见的时间,从发布消息到实施限牌中间只相隔短短的20分钟。
  所以,
  当然,领导肯定比一般老百姓更懂法,他们更清楚有这个“八十六条”,于是当天出台了一个《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府治理交通拥堵和交通污染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同意市政府可以立即组织实施《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交通拥堵治理措施。
  一切看起来似乎顺理成章。
  但是请告诉我,难道地方人大常委会就可以不通过任何修订程序,直接采用会议决议的形式改变地方法规的规定吗?
  有此恶例,深圳的所有法规条例都可以根据政府的需要而随时改变,完全抛弃了法律的稳定性原则,法不成法,成了政府想吃就泡的方便面!
  至少,这是一个“擦边球”!
  而且,此处暴露了中国现行体制中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人大作为立法机关,是由市民选出的代表组成的,理应把全体市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不说为老百姓争取利益,至少要为老百姓守住法律的底线吧?在此次限牌行动中,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要公告预案、要公示三十天、要公开听证,为什么人大不但不扼守法律底线,反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通过决议为政府大开绿灯?很明显这是奉命行事,招之即来,急急如律令,很乖很听话,活脱脱一枚橡皮图章!
  看来,“以法治市”在深圳玩不转了,咱们钻进故纸堆里,来玩玩“以德治市”如何?
  子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若子帅以歪,孰能不歪?
  子还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意思是说:上层的道德好比风,百姓的道德像草,风吹在草上,草一定顺着风的方向倒。现在,上层作为表率在打法律的“擦边球”,市民看在眼里,会怎么做呢?“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呵呵,你这是培养刁民的节奏啊!
  四问:限牌是一个正义的结果吗?
  在限牌这个问题上,决策者可能会心存一个这样的想法——虽然这个决策的程序有问题,但是它的结果是正义的,这是为了深圳有一个高效的交通这个正义的结果而牺牲了程序的正义。
  真是这样吗?限牌是一个正义的结果吗?
  恰恰相反,限牌本身就严重违反了公平正义原则。
  我们知道,城市化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经阶段。城市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人们从四面八方来到深圳,必然有个先来后到。根据公平正义的原则,城市管理者应当为后来者提供与先到者均等的发展条件,而且应当通过市场来调节。市场因素千变万化,一部分人收入高,先成为了有车族;一部分人收入偏低,暂时买不了车,这些都是市场经济使然,只要排除了人为因素的干预,就算有所不公,人们都能够接受。
  但限牌令一来,情况就变了。有车的人本来是相对的高收入人群,已经通过较低的成本拥有了汽车;没车的人本来就是相对的低收入人群,他们此后买车却要付出更高的成本,包括货币成本和时间成本。这就实质上造成了一种反向补贴——穷人补贴富人,富人已经有的,穷人要经过更多的努力和足够幸运才能获取,这将进一步拉大社会贫富差距,导致穷人越来越穷,富人越来越富——试问这种政策何来正义可言?
  以上海为例,上海市2014年对车牌拍卖设定年度统一警示价72600元。规定参加拍卖者首次出价必须在不超过“警示价”范围内出价,且每次出价上下幅度为300元,最多修改三次,否则系统不予接受。为什么要设警示价?因为车牌价格越拍越高,2013年已突破9万元大关,让普通市民难以接受,舆论指政府有敛财的嫌疑。政府为了避嫌,只好对拍卖价格“封顶”,锁定在73500元左右。这样一来,拍卖实质上变成了抽签收费——原本是想通过拍卖压制需求,结果却成了一个政府常规收费项目,成了后买车消费者的一项额外负担——此举何来正义可言?既然上海已有前车之鉴,深圳为何执意重蹈覆辙?
  通过牌照拍卖来限牌,此举起源于新加坡。新加坡是个城市国家,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国家,就在一个孤岛上,不存在外地车的问题。在一个大陆国家尤其是中国这样的大国,强行采用一个蕞尔岛国的政策,是典型的削足适履,生搬硬套。
  在中国,某个城市限牌就必须同时限行,限制外地车进入本市(至少是限行核心区),这在中国做得到吗?且不说法理上存在严重问题,而且事实上也做不到。上海市规定外地车牌不能在上下班高峰时期上高架,结果引起周边省市一致反对,声称也要联合对上海牌进行收费,双方妥协的结果是,目前上海私家车中本地牌照和外地牌照的比例为1:2左右——上海的限牌限行政策实际上已经完全失败了。
  我们可以做一个简单的推理,假设广州、深圳严格限行,必将损害到佛山、东莞等周边城市的利益,如果佛山、东莞、中山、惠州等城市报复性地对等执行限行,这个游戏还玩得下去吗?是不是到时候中国各城市之间还得签署一个《车牌相互承认协议》?请问车牌本身所固有的法律意义都到哪儿去了?中国还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吗?
  秦始皇修“驰道”、“车同轨”,古罗马帝国境内条条大道通罗马的“罗马大道”,目的是让马车可以在帝国境内自由驰骋,此举对维护一个统一的大国所具有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至今彪炳史册。没想到在两千多年之后的中国,“车同轨”竟然重新成为了一个问题。
  我断言,限牌、限行只是在中国发展进程中某个阶段出现的“历史反动”,最终必将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话说到这个份上,你还好意思谈正义吗?
  五问:你知道限牌的后果吗?
  对于限牌的后果,有关部门可以说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其一,他们知道限牌最终会面临失败的后果。
  行文到此,我不小心在网上偶遇了《南方都市报》2012年09月04日发表的一篇名为《限牌并非治堵的必经之路》的文章。文章写道:
  “对于限牌令,深圳并非没有动过想法。但是当北上广三地推出限牌令后,仍然对治堵一筹莫展的时候,限牌令的效果被打上了一个巨大的问号。(市交警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徐炜表示,深圳并非没有考虑过限牌令的效果。最近几年,深圳曾多次派员赴北上广三地调查,结果发现,限牌令作为一个短时间内见效的政策,虽然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在三年过后,其作用几乎销声匿迹,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拥堵的问题。”
  这就回答了前文的一个问题,他们是明明知道限牌是个坑,却睁着眼睛往坑里跳!
  其二,他们知道限牌失败的后果,但是看不到限牌对深圳的更深层次影响。
  什么是深圳最大的市情?深圳是小平同志一手扶持起来的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的前期,受到中央高度重视,享受到了很多的改革红利。但随着中国的全面开放改革,深圳的窗口作用日渐式微。到今天,深圳成为了全国一线城市中最无外援、最需要自力更生的城市。北京是首都,上海是国家重点建设的国际金融中心,最不济的广州也还有全省力量的支持。深圳有什么?深圳只有这一千多平方公里地面上的一千多万深圳人。深圳靠什么?靠的是高度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机制和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
  说白了,全国特大城市都限牌了,唯独深圳不限牌,这才体现了你深圳的竞争优势,这才是你深圳的牛逼!
  但今天,特区深圳已经自贬身价,把自己降格为一个平庸的城市。全市每年10万个指标,其中2万个电动车指标,8万个为普通车指标——这种地地道道的计划经济时代的语言,正如一群闻臭而动的苍蝇,已经在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盘旋飞舞。“指标”,这个给几代中国人留下了梦魇般印象的名词,正如一道计划经济的紧箍咒,结结实实套在了每个深圳市民的头上。
  现在中国经济已经走出了高速增长期,进入了中低速发展的新常态经济。在国民经济的“三驾马车”中,投资和出口都不太可能再有大幅增长,发展经济的重点应该放在扩大内需,增加消费。在日常消费中,汽车及与之相关的消费是一项大宗支出,一辆汽车的年均支出应该在5-10万元之间。限牌政策推出之后,深圳一年将减少45万辆新车入市,仅仅在售后服务领域,就意味着减少了200-400亿元的GPD。对哪个城市来说,这都是一个不能忽视的数字。须知在2013年全国城市GDP排行榜上,第四名的深圳与第五名的天津,中间只有区区130亿元的差距。
  是的,深圳有钱,任性,不在乎这点儿财税收入,但你是否想过,200-400亿元的消费那是多少个就业岗位?那是多少人的饭碗啊?
  饱汉不知饿汉饥,有车人不知道没车人的苦!有多少来深圳打拼的年轻人,多年辛苦的梦想,就是有房有车。在房价高不可攀的今天,能够拥有一辆粤B牌照的车,多少也是一种自我激励。在深圳工作几年,能够开一辆粤B牌照的车回老家,多少也能给自己刷一点成就感。尤其对于那些初创期的小公司来说,有时候老板就是业务员,有车没车效益完全不一样。而正是有了成千上万这种小微企业,才形成了深圳经济万紫千红的繁荣局面。
  但是,从这个新年的元旦开始,许多年轻人的梦想被一群有权、任性的官员彻底打破了。一年减少45万辆车入市,这就意味着有近百万深圳人,这中间大部分是年轻人,他们无限憧憬的车生活,被粗暴地“延期”了……
  房子买不起,车子买不上,这样的深圳,对年轻人还有什么吸引力?失去了年轻人就意味着失去了未来,剩下一群成功之后的享乐者,再加上一群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这样的城市还有前途吗?
  一拨一拨的大学毕业生,之所以愿意顶着生存压力,忍受着高物价的煎熬,来深圳工作、创业,他们看中的是什么?看中的就是深圳的开放和平等,这里没有内地的各种关系、各种后门、各种指标,一切由市场说了算,商品和要素在这里可以自由流动、公平交易、平等使用。在深圳,有本事你就可以赚到钱,有了钱,你就可以过上优质的生活。你是自由的,市场是自由的,不会有人横加干涉。
  但从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情况变了。从此以后,你有了钱,也很有可能买不到车。
  这个事,市场说了不算。甚至,市领导说过的也不算。
  决策者一叶障目,他们以为自己只是管住了一块小小的铁牌,却从未意识到他们伤害了深圳的根本——基于市场的自由买卖和公平交易,他们更不会想到那块铁牌可能带来的蝴蝶效应——巴西丛林里一只蝴蝶扇动翅膀,可能会在美国得克萨斯州掀起一场龙卷风。

读者诸君且随我来,揭开限牌限行这块遮羞布,看一看这庐山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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