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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司机包车服务条款  2021-6-1

出 租方(甲方):深圳市玲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开户账号: 74407-101-828-0000-8712

经营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乐一区商住楼三栋106-108商铺

电 话: 0755-81780512 网 址 : www.szbaoche.com

业务经办: 13823672130 售后运营保障:13686870574 财务:13798422237

乙方:适于所有网上配驾包车下单客户,以下条款中称为乙方或承租方。

为保障包车甲乙双方的权益,提升乙方客户用车的良好体验,明晰甲方服务责任义务,同时约定乙方应尽义务及合作共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在双方已协商订立的合同订单基础上,同时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并遵守双方通过不同渠道沟通工具包括如微信QQ中的语音、文字、邮件、淘宝中的千牛、美团、百度商桥等等聊天工具前期沟通约定达成的共识,双方遵从,同时遵守以下具体条款细则:

一、配驾的车辆和司机的解释条款:

甲方所配备车辆需经双方同意认可的,包括车型、车辆款式、车辆品牌、及车辆配置等具体细则,甲方守约执行;如特殊情况需更换或临时替代,则需通过不同的沟通方式双方达成同意。

同时,甲方所配备的驾驶员,正常保证各项工作指标达标,如合同订单中有对驾驶员特殊要求的(如年龄限定),则甲方需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驾驶员。对于长期包车合同中,乙方需要更换所要求的司机时,需给甲方不低于7个工作日的时间来按排。

对于临时短期包车,鉴于工作和计划的不确定性,甲方按排司机和车辆在出车的前1天,发车号和司机电话给乙方(乙方因特殊需求,要求必须提前按排好车辆和司机的情况除外),乙方也有义务提醒甲方在出车前1天发车号和司机电话到乙方手机上。

二、配司机包车期限及租金条款解释:

1.带司机包车的时间计算:

首先遵从双方在订单约定的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对于未明确约定起始和结束时间的,原则以第 1位客户上车起到最后1位客户下车止,对于客户上车地点距甲方出车地点较远的,约定为甲方出车地和时间为超始点,结束也为甲方出车地和收车时间,但此项需让乙方知悉并认可。

2.包车费用计算方式:

除非特殊约定,包车费用都为人民币结算。结付方式需正常的转帐或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出现如刷信用卡付款、公务卡付款,因收单机构收取的手续费6%由乙方支付;转公帐开发票的另行收取发票税点5%。而对于双方在订单中前期达成的除外。

3.带司机包车有车辆租赁和司机服务,对于短期临时包车的,车辆费用由甲方据约定统一开具租车发票;对于车租长包合同中,正常甲方开具车辆租赁费;对于司机服务包括司机的加班费,餐费等,由司机个人税局代开个人劳务收入费;对于垫付的停车费、高速费、加油费及其他代购物品等垫付费用,赁具体票据报销。双方另在订单中约定好开票方式的除外。

三、定金及包车费的支付方式约定:

甲、 乙双方签定合同当日,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或约定固定金额,作为包车预付款(定金),甲方开具正规租车发票或收据。定金不可取消。

定金只包含现金和以下转帐方式支付,□现金□转帐限于下列方式 :

①微信/支付宝号:13823672130

②招商银行深圳振华支行、张坡社6214-8375-5015-4219

③对公帐号(见合同抬头);

④POS/收钱吧刷卡。

对于配驾包车,长期合同,客户每月于合同签订的每月对方日5日内或约定每月的5号前结清到约定帐户。未能按时结清,付滞纳金,为合同金额的5%*天数。合同结束后最后一个月的包车费用扣除包车预付款,结付结束。

四.配驾包车行程时间解释条款:

对于双方约定的行程,包括前期通过任何方式如微信,短消费等沟通及上述订单约定的用车路径,双方认真执行;对于超出约定行程遵从公平信用的原则,每超1公里承租方按所租车辆类型如轿车面包车商务车每公里1-2元;中巴大巴货车3-4元。同时按实际用车辆大小,补司机辛苦费用每公里1-2 元。

对于用车时间,按约定时间用车,超时后,订单中若未明确的,按小车面包车50元每小时;商务车中巴每小时80-100元,大巴车按每小时100-150元补发司机车辆加班费。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司机为乙方驾驶车辆,该司机性别年龄形象等经乙方认可;

2. 甲方按相应前期报价方案、电话微信及邮件等的沟通内容为基础及本合同约定,诚实守信地提供相应的型号、年份成色的车辆为乙方服务。

3.车辆服务之前,甲方按排司机洗好车辆,保证车内外整洁,车内无异味,在加油站加满油原则做到不载客在加油站加油;

4.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必备的饮用水(费用承租方负担),手机充电器、雨伞等其他承租方指定的用品或工具(乙方付费)。

5.司机工作服务准时,提前到达指定位置,做到车等人、司机礼貌热情,着工作装,不抽烟,体无异味、服从乙方管理人员的安排,遵守乙方公司的规章制度。乙方如对甲方司机服务过程中有不满意的,经达3次提示沟通无果的,乙有权要求甲方更换司机。

6.甲方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服务中车辆发生故障,甲方调配同类或相似车辆接应和替换。车辆配驾服务期间该车的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年审费、维修保养费由甲方负责,同时按约定负担或垫付租赁期间的燃油费、路桥费. 停车费、洗车费等。

7.车辆配驾服务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及租赁车方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司机的违章责任由甲方负责处理,包括发生任何形式的罚款扣分及费用都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调派相同或相类车型和师傅接应。

8.甲方为派遣司机购买社会保险,签定劳务合同,和司机建立劳务关系,由甲方派工到乙方单位服务,司机和乙方不存在雇佣关系。发生意外,司机人伤及和司机的劳资纠纷和乙方无关。

9.甲方司机驾车按章行驶,保证安全,行车中有提醒前后排乘客系安全带的义务,有拒绝执行客户要求的超速、超载、逆行、违停等一切违法或犯罪的权利,乙方强烈要求和强迫的,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另补充要求甲方的责任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须按上款约定支付预付款给甲方,甲方收到预付款(定金),并经承租方签章后即生效,承租方不得临时反悔用车(包括改期或者取消用车),否则预付款不做退还,同时支付合同约定已经产生的费用并另外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期内涉及的总价的50%)。

2、乙方必须按时支付租金及包车相关服务费用,月结的每月5日前结付上月租金.否则,每天加收租金总金额5%的滞纳金。

3、乙方应禁止指令配驾服务的司机从事违章违法活动。

4、乙方应提供甲方车辆正常维修和保养时间。

5、配驾租赁车辆由甲方司机负责保管,乙方不得驾驶所租车辆。

6、如乙方强行指令甲方所调派的司机违章违法驾驶,所造成的损失和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保险条款

甲方负责办理并交付车辆租赁期间的保险及费用。保险含交通强制险,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等,保险项目和具体投保金额,按所派车辆的保单金额及项目为准,乙方有义务查询知悉所租车辆保单内容,对原车所随保单项目有异议的,可按乙方意思指示,增加投保金额(加费部分乙方出),一旦经双方认定,发生的各项损失,包括对乙方乘座人员或其他财产造成损失,以保单范围内赔偿为准。

八、违约责任

1、 配驾包车服务执行过程中,合同双方任意一方违约以及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告知,同时对于长期合同,必须向对方支付2个月租金的做为违约金,所交付的预付款不做退还。对于短期合同,支付合额金额的 30%-100%弥补甲方损失(具体赔偿比例以甲乙双方据实际情况公平协商)。

2、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不能解决时,应交由本合同签定地仲裁机构调解或人民法院审理裁决。

本包车条款经乙方在本公司官网下单,并征得甲方同意,对包车服务具体时间行程车辆价格等重要动态信息沟通一致,并达成订单合同后,此包车条款经乙方点击打开阅读,则视为认可条款内容,并和订单合同共同组成为服务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乙方可视需要下载打印,或另存文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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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司机包车服务条款  2021-6-1

出 租方(甲方):深圳市玲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开户账号: 74407-101-828-0000-8712

经营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乐一区商住楼三栋106-108商铺

电 话: 0755-81780512 网 址 : www.szbaoche.com

业务经办: 13823672130 售后运营保障:13686870574 财务:13798422237

乙方:适于所有网上配驾包车下单客户,以下条款中称为乙方或承租方。

为保障包车甲乙双方的权益,提升乙方客户用车的良好体验,明晰甲方服务责任义务,同时约定乙方应尽义务及合作共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在双方已协商订立的合同订单基础上,同时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并遵守双方通过不同渠道沟通工具包括如微信QQ中的语音、文字、邮件、淘宝中的千牛、美团、百度商桥等等聊天工具前期沟通约定达成的共识,双方遵从,同时遵守以下具体条款细则:

一、配驾的车辆和司机的解释条款:

甲方所配备车辆需经双方同意认可的,包括车型、车辆款式、车辆品牌、及车辆配置等具体细则,甲方守约执行;如特殊情况需更换或临时替代,则需通过不同的沟通方式双方达成同意。

同时,甲方所配备的驾驶员,正常保证各项工作指标达标,如合同订单中有对驾驶员特殊要求的(如年龄限定),则甲方需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驾驶员。对于长期包车合同中,乙方需要更换所要求的司机时,需给甲方不低于7个工作日的时间来按排。

对于临时短期包车,鉴于工作和计划的不确定性,甲方按排司机和车辆在出车的前1天,发车号和司机电话给乙方(乙方因特殊需求,要求必须提前按排好车辆和司机的情况除外),乙方也有义务提醒甲方在出车前1天发车号和司机电话到乙方手机上。

二、配司机包车期限及租金条款解释:

1.带司机包车的时间计算:

首先遵从双方在订单约定的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对于未明确约定起始和结束时间的,原则以第 1位客户上车起到最后1位客户下车止,对于客户上车地点距甲方出车地点较远的,约定为甲方出车地和时间为超始点,结束也为甲方出车地和收车时间,但此项需让乙方知悉并认可。

2.包车费用计算方式:

除非特殊约定,包车费用都为人民币结算。结付方式需正常的转帐或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出现如刷信用卡付款、公务卡付款,因收单机构收取的手续费6%由乙方支付;转公帐开发票的另行收取发票税点5%。而对于双方在订单中前期达成的除外。

3.带司机包车有车辆租赁和司机服务,对于短期临时包车的,车辆费用由甲方据约定统一开具租车发票;对于车租长包合同中,正常甲方开具车辆租赁费;对于司机服务包括司机的加班费,餐费等,由司机个人税局代开个人劳务收入费;对于垫付的停车费、高速费、加油费及其他代购物品等垫付费用,赁具体票据报销。双方另在订单中约定好开票方式的除外。

三、定金及包车费的支付方式约定:

甲、 乙双方签定合同当日,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或约定固定金额,作为包车预付款(定金),甲方开具正规租车发票或收据。定金不可取消。

定金只包含现金和以下转帐方式支付,□现金□转帐限于下列方式 :

①微信/支付宝号:13823672130

②招商银行深圳振华支行、张坡社6214-8375-5015-4219

③对公帐号(见合同抬头);

④POS/收钱吧刷卡。

对于配驾包车,长期合同,客户每月于合同签订的每月对方日5日内或约定每月的5号前结清到约定帐户。未能按时结清,付滞纳金,为合同金额的5%*天数。合同结束后最后一个月的包车费用扣除包车预付款,结付结束。

四.配驾包车行程时间解释条款:

对于双方约定的行程,包括前期通过任何方式如微信,短消费等沟通及上述订单约定的用车路径,双方认真执行;对于超出约定行程遵从公平信用的原则,每超1公里承租方按所租车辆类型如轿车面包车商务车每公里1-2元;中巴大巴货车3-4元。同时按实际用车辆大小,补司机辛苦费用每公里1-2 元。

对于用车时间,按约定时间用车,超时后,订单中若未明确的,按小车面包车50元每小时;商务车中巴每小时80-100元,大巴车按每小时100-150元补发司机车辆加班费。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司机为乙方驾驶车辆,该司机性别年龄形象等经乙方认可;

2. 甲方按相应前期报价方案、电话微信及邮件等的沟通内容为基础及本合同约定,诚实守信地提供相应的型号、年份成色的车辆为乙方服务。

3.车辆服务之前,甲方按排司机洗好车辆,保证车内外整洁,车内无异味,在加油站加满油原则做到不载客在加油站加油;

4.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必备的饮用水(费用承租方负担),手机充电器、雨伞等其他承租方指定的用品或工具(乙方付费)。

5.司机工作服务准时,提前到达指定位置,做到车等人、司机礼貌热情,着工作装,不抽烟,体无异味、服从乙方管理人员的安排,遵守乙方公司的规章制度。乙方如对甲方司机服务过程中有不满意的,经达3次提示沟通无果的,乙有权要求甲方更换司机。

6.甲方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服务中车辆发生故障,甲方调配同类或相似车辆接应和替换。车辆配驾服务期间该车的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年审费、维修保养费由甲方负责,同时按约定负担或垫付租赁期间的燃油费、路桥费. 停车费、洗车费等。

7.车辆配驾服务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及租赁车方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司机的违章责任由甲方负责处理,包括发生任何形式的罚款扣分及费用都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调派相同或相类车型和师傅接应。

8.甲方为派遣司机购买社会保险,签定劳务合同,和司机建立劳务关系,由甲方派工到乙方单位服务,司机和乙方不存在雇佣关系。发生意外,司机人伤及和司机的劳资纠纷和乙方无关。

9.甲方司机驾车按章行驶,保证安全,行车中有提醒前后排乘客系安全带的义务,有拒绝执行客户要求的超速、超载、逆行、违停等一切违法或犯罪的权利,乙方强烈要求和强迫的,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另补充要求甲方的责任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须按上款约定支付预付款给甲方,甲方收到预付款(定金),并经承租方签章后即生效,承租方不得临时反悔用车(包括改期或者取消用车),否则预付款不做退还,同时支付合同约定已经产生的费用并另外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期内涉及的总价的50%)。

2、乙方必须按时支付租金及包车相关服务费用,月结的每月5日前结付上月租金.否则,每天加收租金总金额5%的滞纳金。

3、乙方应禁止指令配驾服务的司机从事违章违法活动。

4、乙方应提供甲方车辆正常维修和保养时间。

5、配驾租赁车辆由甲方司机负责保管,乙方不得驾驶所租车辆。

6、如乙方强行指令甲方所调派的司机违章违法驾驶,所造成的损失和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保险条款

甲方负责办理并交付车辆租赁期间的保险及费用。保险含交通强制险,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等,保险项目和具体投保金额,按所派车辆的保单金额及项目为准,乙方有义务查询知悉所租车辆保单内容,对原车所随保单项目有异议的,可按乙方意思指示,增加投保金额(加费部分乙方出),一旦经双方认定,发生的各项损失,包括对乙方乘座人员或其他财产造成损失,以保单范围内赔偿为准。

八、违约责任

1、 配驾包车服务执行过程中,合同双方任意一方违约以及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告知,同时对于长期合同,必须向对方支付2个月租金的做为违约金,所交付的预付款不做退还。对于短期合同,支付合额金额的 30%-100%弥补甲方损失(具体赔偿比例以甲乙双方据实际情况公平协商)。

2、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不能解决时,应交由本合同签定地仲裁机构调解或人民法院审理裁决。

本包车条款经乙方在本公司官网下单,并征得甲方同意,对包车服务具体时间行程车辆价格等重要动态信息沟通一致,并达成订单合同后,此包车条款经乙方点击打开阅读,则视为认可条款内容,并和订单合同共同组成为服务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乙方可视需要下载打印,或另存文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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